汪汪哈狗社 組織章程
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汪汪哈狗社組織章程
民國101年03月07日期出社員大會擬定草案 民國102年10月02日社員代表大會通過 民國108年11月20日社員代表大會修正 壹、總則: 第一條 本社定名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汪汪哈狗社,依活動性質之別,屬於服務性社團。 第二條 本章程是由本社社員大會訂定之。亦得由社員大會更改或另訂之。 第三條 凡經本社認定的社員,均適用於本章程之規定。 貳、宗旨: 第四條 照顧進入校園流浪犬,結紮、管教、訓練及送養。 第五條 推廣及行銷”領養代替棄養”理念,執行TNR(捕捉、結紮及原地放養)政策,致力推動友善校園政策落實,及正確面對流浪犬態度及行為。 參、組織職權: 第六條 本社幹部有社長及副社長各一人,旗下有財務組、美宣組、文書組、攝影組和活動組,各有幹部數人。 第七條 社長、副社長、所有幹部,任期均以一學年為限,得連選連任一次。 第八條 社長職權:一、主持社務。二、活動統籌。三、本社之對外代表,代表本社參加各種會議。四、召開社員大會。 五、公文事務。 副社長有以下的職權:一、協助社長辦理社務。二、社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之代理人。三、代辦社員之社團活動護照的相關事宜。 肆、會議: 第九條 本社的會議以社員大會為主。除社員大會外,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及幹部會議或小組會議。 第十條 以上之會議召開之人,即為主席;會議時間和地點,由主席決定之,且每場之會議,均應予記錄,使具效力。 伍、社員: 第十一條 凡本校同學對關懷生命有興趣者,均可加入本社。 第十二條 經本社認定後的社員享有以下的權利:一、幹部選舉和被選舉之權利。二、社員大會之言論權。三、參與社團例行性之活動的權利。四、參加本社舉辦之研習活動的權利。五、審查社團之經費收支的權利。 第十三條 社員除可享之權利外,亦應盡下列的義務:一、遵守本章程之義務。二、按時交社費之義務。三、維護社團榮譽,且力行本社宗旨之義務。四、參與社團練習活動之義務。五、接受並執行幹部之工作指派之義務。六、與社員共同合作,協助社務之義務。 陸、經費: 第十四條 本社經費主要來源為社員繳交社費及學校補助經費。 第十五條 本社社員(含幹部)整學年收取 $500元。 |